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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铺满紧张、严肃、活泼,同时带点趣味,我的希望。

 



由 hiroc 发表于 13:54 | 评论 (8) | 引用 (0) | 编 辑 




阅读室

  

阴天,在不开灯的房间,当所有思绪都一点一点沉淀——李宗盛的词似乎挺合适用在这里开一个提笔。在这不足两百平的房间内因若干道人为屏障而显得局促不堪。其实也容不下更多的人,入得一位,离去一位,进门一对,掩门去三两个,维系着微妙的动态平衡。
屋子女主人在默戏的中场时现身,长披肩、轻咳、脚步游离,呈现了一位微恙妇人的风韵。与他仅一墙书卷之隔盘膝坐定下来,啖着小口接小口的姜茶。
青年人显然忽略了这沉默的现场,讲着电话同时不由自主的来回踱步,声音并没有被刻意压下去。尽管被称作隐私部分的谈话内容是一种迫使性的窃听,却已经他自己和接收的旁听者默许了此种方式。不为打破宁静,而是凸显宁静。而这点闹热在这间唤作看书的房间里显得尤为急需。
墨绿灯罩下的光是为映衬白底上的黑字,减低双眼疲累同时缓冲了阅读的张力。除去案头这点绿光,阴暗沉浸了整个空间。为着寻书,每个人都费力翻找,谁知道那些黑暗角落会残留着哪些待读的好书。而此刻背景音乐亦无需要的余地,唏唏嗦嗦的翻页同键盘敲击是天然的背景声。当所有人都蜷缩于己的一方天地。雷声起,雨点落。



由 Metallic 发表于 01:29 | 评论 (15) | 引用 (0) | 编 辑 




这就是怀特

  

在读近中段的时候,我真想大吼一声,丢掉书本上街去。也恐怕已失掉了残余半本的阅读气力。

设想E·B·怀特晚几十年出生或是blog这样的记录工具早几十年出现,像这样的专栏作家势必应该能依赖blog而成为一个“职业写手”。它实在太吻合blog的记录风格了,也许说就是没有风格。尽管书的一开始E·B·怀特就意图通过略加自嘲的解释让受众“体谅”这种太过自我的随笔方式,但纠结这些日记式短文成集,显然还是有些乐观估断了受众的接受力。

它像是我每天都会读到的一些个人网志/blog,篇幅短小,言之空洞,充满强盛的个人欲及主观意见。譬如其中一段:“我在旅途中,甚至碰上了朗格博士的女儿露易丝,但我们的周围没有浣熊,但她身上,不见一点迈利塞特印第安人的印记,我在场时,从没听她管大雕鹄叫“咕咕咕”,这让我不免难过。”诸如此的无类式衍生猜想会让人觉着敏感而又矫情,甚至带着些孩子气。你说他是一位《纽约客》杂志的专栏作家,而此刻却同一个喜好在blog上信手记事倾泄心声的青年人无甚差异,潺潺不绝的流水帐,防备不及“神来一笔”式的评断,甚至通篇铺陈仅是为结尾处获得一个疑似“箴语”的畅快。看得出来,专栏撰稿人多有这般毛病,言尽身边琐碎杂事了总得按上个结论式收尾。他是多么地担心读者们抓不着中心啊!

毫无疑问,美东北小镇的庄园生活提供给了怀特很大一部分的写作源,看上去颇具陶潜“躬耕自资”的某种生活方式。然而相去陶潜,这种随意未见得给他当量的随性且缺欠诗意的表述。当个人情绪抒发同杂志的赶稿挂钩起来的时候,到底是漏了多少趣味。这么说,他是个沉溺自我的忠实叙事者。没有花招,没有大道理。有人对其评价是精美而无血肉。没有血肉可略见一斑,而精美又从何看起?



由 hiroc 发表于 16:48 | 评论 (20) | 引用 (0) | 编 辑 




身份的焦虑

  

 

 

这与阿兰·德波顿的一本书甚至一切无关。
你有没有想过偷窃另一个人的生活?
比如想作自己是在电影里的主角或配角,疯狂做爱,惬意的杀人,被误解被谅解或揣着理想热情信誓旦旦要解救人类。你肯定有想过。我曾想作自己一头扎进故纸堆里,与书里的被描述者进行一番心灵神交。到达不了的境地它帮你达到,有心无力的行动它助你完成,你只需将自己置换为某个它,就能获得成倍的人生经验。一个来自八零年代的人甚至能可以在古世纪瞥见自己的游魂。。。这种情形放在性爱里有一个易懂的名称,性幻想。
这不是韩剧里的简陋情节,两个被抱错的婴儿交错过着本因各自归属的生活,后来哥哥爱上妹妹之类才叫偷走了另一个人的生活。人一生只有一次死亡,却能有很多种死亡体验(枪击、坠崖、砍首。。。),它们皆来自影像或者文字,任何感官及心理体验都能透过这样的途径加于我们身上。我们当然希望成为所有美好修辞中的一员,譬如拥有电影中的超能力,书里的黄金屋和美人,简单点一切如己愿。但黄仁宇都说了——皇帝,也不过是个牌位。这么一说咱小老百姓心头着实舒坦多了。



由 hiroc 发表于 19:34 | 评论 (23) | 引用 (0) | 编 辑 





  

http://sevenss.blogbus.com/files/1170742350.jpg


这是一个真实的梦。梦里我从土坡碾过荆棘枝节滚落而下,最后埋进碎石堆中。但人说梦境与现实是逆反的,那么这样一个梦在现实当中的暗喻应该是这样——有一天我从一个布满荆棘的土坡上滑落下来,然后将碎石埋入怀中。后来我一想这结果其实是一样的,最终都是我死得很惨收尾。这是一个确确实实的梦,但似乎根本不值得用来被描述,就像有人说现实里的很多场景根本不配被写进小说里一样。白纸黑字上读来的人情世故到底生趣而丰富,决不像嚼之如蜡的平淡日子。

这样一个反覆发作的梦,从十岁到二十岁,条件是当头热高烧躺进病床时。这是我惟一记忆清楚的一个梦,而且维持延续了十年之久,是被刻进记忆盘体的一份数据,就如故宫深墙上锈蚀的斑驳,历经岁月清晰可辨。十岁那年我做了这样一个梦,浑身吓出冷汗,然后治好了纠缠几天的持续发烧。而现在我又在做同样的梦,同样的低烧缠绕着我,但我从不希望自己被一堆碎石砸死,我更情愿是被一堆的钱砸死,虽然钱对一个被砸死的死人来说失去了一切意义或者说一个死人对钱来说一样失掉了意义。不过就算我没有被钱或是碎石砸死,我还是期待这个梦可以继续,而不是十年间永远卡在那样的一个情境无法展开。这样一个没有释义的暗喻一直萦绕在我脑海里,映象里的这一堆碎石是真切存在着的,它在一座后山山坡上,这座山在我家背后,我的家在一座经济繁荣的山城,这样一座山城倚卧在漂茫的东海边,而东海又在…… 此刻的我身处何在?我被埋在碎石堆里,冷静又炽热地在思忖为什么我被埋进这堆碎石,因为当下毫无失足的迹象尽管我患有恐高。这一切对于梦境的推理都显得无从立足,而每次游梦惊醒面对我的只是一个叫做电视机的黑盒子里闪烁的点点雪花屏。时间是每个第二天的凌晨,野狗叫春的吠声粉碎了万籁俱寂。

此刻的我躲进席地的帘幕,我喜爱阳光却惧怕正视他们,烧得人心慌。透析反射的柔光如绒毛围巾般温暖,笼罩在一座雪白阳台。正在晾晒衣服的她上身黑色紧身棉衣,凹凸有致的身线于我而言充满了窥视的刺激与愉悦,溶合的动作跟画面犹如一出前戏,渗析的水滴顺着臂膀滑淌而下。一年里我有一个月的时间在这间屋子起居洗漱,也曾无数遍躲在那靛紫又有些褪色的帘幕后面享受和煦的日光浴,然而此时我却为失掉这许许多多次看到她的契机而痛惜,从开始到现在。这些梦境般的所见被完完整整搬入了现实,这令我觉得浪费,尽管梦事实上与我所剩的记忆毫无美感可言。一堆碎石,一座山坡,他们是幻无的,却被从梦中抽离出来,眼前这个女人是真实可触的,却被我植入一个虚幻不存在的梦中。很多疑惑会迸发会闪现,也许你会问跟我同样的一个问题——谁是这个女人?但我不能告诉你,因为我跟你一样没有答案。这样的情形就像我最近在读的小说里面的主人,他也有很多问题,但他从不追究答案本身,解谜与道听途说一样让人觉得着不上边。原本我可以用一页纸的内容作一篇名为“我的一次恋爱”大概诸如此意的回忆录,直到被她丢了一句“我们之间太熟产生不了感情”。她觉着感情是如化学物质般靠反应而产生的大抵如此,可是男人对大街上的漂亮美女们都会有反应,却也会有感情吗?或许改一下标题“我的一次失恋”会更贴切,然而连开始都没有便有了结尾,这样的故事包含太多伤感不屑成为一个故事。我想起儿时的那个梦来,无法呼吸就像被埋进碎石堆里。

一直来我对将来要发生的事没有任何的主见,鲜少去想二十岁的自己该做什么,三十岁又该做什么,四十岁什么……婚姻被我认为是挺恶俗的一件事情,由此衍生到恋爱上来。除非真要执行,那就得要罗曼蒂克到不行的程度。但所有想象都与现实脱轨,只余梦境里的残酷 ——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觉得自己像是被一群陌生毫无认知的人用投票方式将自己淘汰出局,很可恨也很无辜。我复述给每个我所认识的人这样一个梦境,却被斥之不理,我隐约知道这个暗喻效果的梦并非毫无解释的大脑皮层反应,它预示我解不开的一个谜语。一个人的专注时光终究还是辞面上的修饰掩盖,我是痛这样的方式。因为它总迫使我爱上一些非常类的疏解方式来愉悦自己,而这同我的实际年龄相去甚远。“未满二十”——这曾经可以叫的响亮的话语竟令人莫然苍老起来,我很怀念八零年代,它有着某种朴素的发旧情愫,甚至那个时期的DISCO舞曲。钱柜是我厌恨的场所,在那里我永远点不到自己想唱的歌,在一群花少女的簇拥里我只得愁眉苦脸看着一曲接一曲的MTV,缭绕烟雾中等着被麻醉。唱到情深处一群人活像失心疯,sometimes we lost in TV, lost in a dream —— 我记着一首歌这样唱的。



由 hiroc 发表于 09:48 | 评论 (45) | 引用 (0) |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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